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和危险品航空运输从业人员健康,民航局于2020年2月2日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危险品运输培训的要求:
一、暂停组织现场集中培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因接触而感染的风险,各航空公司、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危险品培训机构要暂停组织危险品航空运输现场集中培训,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另行安排。
二、做好知识更新工作。针对2月1日后危险品运输培训到期的1至17类人员,各相关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明确培训要求、培训内容、培训课时、考核方式,采用网络教学、视频教学等非现场培训形式,对相关人员的危险品知识进行更新,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记录。
三、明确资质管理要求。自培训之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后六个月内(从疫情防控结束次月开始计算,下同),通过非现场方式培训的人员视为完成危险品运输复训,可继续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疫情防控结束后,上述人员应在六个月内按照单位危险品培训大纲及危险品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复训,但非现场培训符合单位危险品培训大纲及危险品培训管理办法要求的除外。因疫情防控导致危险品培训教员的复训、授课和实习经历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危险品培训教员应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六个月内完成相应的复训、授课和实习,确保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完)